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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 | 上海戏剧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2021年表演(戏剧影视)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示范视频可在小艺帮APP中查看)

1.录制内容(总时长2分钟以内)

(1)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仅报身高、体重、年龄,不可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个人信息),视频时长在15秒以内;

(2)自备台词(故事、小说、散文或寓言均可),脱稿,视频时长在45秒以内;

(3)自备歌曲(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唱段均可),视频时长在30秒以内;

(4)自备形体(舞蹈、体操、武术或形体表演均可),视频时长在30秒以内。

2.录制要求

(1) 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 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背景中严禁出现任何Logo、壁画、挂画等标记,环境要求安静;

(3) 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考生基本信息→台词→歌曲→形体;

(4) 景别分别为:“考生基本信息”为中景(半身);“台词”为中景(半身);“歌曲”为中景(半身);“形体”为远景(全身);

(5) 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6) 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7) 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8) 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 录制过程中严禁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建议着纯色服装。如有不符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10)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1.录制内容(总时长10分钟以内)

(1) 台词(命题):从公布的六个命题中任选一个进行录制,完整地完成命题内容,视频时长2分30秒左右;

(2) 歌曲(命题):从公布的六个命题中任选一个进行录制,完成命题歌曲中的某段,视频制时长1分30秒以内;

(3) 表演:选择生活中有特点的两个人物进行模仿,视频时长4分钟以内;

(4) 形体(命题):从公布的六段音乐中任选一段进行形体展示,视频时长1分30秒左右。

注:复试命题内容预计于1月14日在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zs.sta.edu.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录制要求

(1) 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 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背景中严禁出现任何Logo、壁画、挂画等标记,环境要求安静;

(3) 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台词→歌曲→表演→形体;

(4) 景别分别为:“台词”为中景(半身);“歌曲”为中景(半身);“表演”为远景(全身);“形体”为远景(全身);

(5) 复试除形体项目外,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6) 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7) 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8) 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 录制过程中严禁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建议着纯色服装。如有不符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10)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三)三试

(满分100分。三试为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1.考试内容

(1) 表演测试:对考生进行表演综合考查(包括语言、声音、形体展示);

(2) 面试。

2.注意事项

三试须穿深色紧身练功服和舞蹈鞋,不允许着裙装,不允许着演出服,不允许化妆,不允许戴美瞳,不佩戴眼镜,需束发,无刘海遮挡额头。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即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

(三)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021年表演(音乐剧)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示范视频可在小艺帮APP中查看)

1.录制内容(总时长2分钟以内)

(1) 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仅报身高、体重、年龄,不可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个人信息),视频时长在15秒以内;

(2) 语言:自备中外小说、散文、诗歌或寓言一段,脱稿,时长在30秒以内;

(3) 演唱:自备歌曲一段(清唱、无伴奏),时长在45秒以内;

(4) 舞蹈:自备舞蹈一段(舞种、风格不限,无伴奏),时长在30秒以内。

2.录制要求

(1) 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 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背景中严禁出现任何Logo、壁画、挂画等标记,环境要求安静;

(3) 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考生基本信息→语言→演唱→舞蹈;

(4) 景别分别为:“考生基本信息”为中景(半身);“语言”为中景(半身);“演唱”为中景(半身);“舞蹈”为远景(全身);

(5) 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6) 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须穿纯色紧身练功服(无花色、无图案、无字母)、舞蹈鞋或运动鞋,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7) 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8) 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 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建议着纯色服装。如有不符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10)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1.录制内容(总时长5分30秒以内)

(1) 演唱:自备两首曲目,一首英文音乐剧曲目,一首中文曲目。两首曲目录制时长共4分钟。

(2) 舞蹈:自备两段舞蹈片段,一段任何舞种风格的舞蹈片段,一段音乐剧中的舞蹈片段。两段舞蹈片段录制时长共1分30秒。

2.录制要求

(1) 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 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 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演唱→舞蹈;

(4) 景别分别为:“演唱”为中景(半身);“舞蹈”为远景(全身);

(5) 复试演唱歌曲时,请考生自行准备歌曲的“钢琴伴奏”音乐,须用纯钢琴伴奏音乐,并使用音箱播放伴奏音乐,伴奏音量不得超过考生的演唱声音,以免出现听不见人声的情况发生;请注意,不得使用带有人声演唱的伴奏带;

(6) 复试的舞蹈片段表演请自备伴奏音乐;

(7) 男女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须穿纯色紧身练功服(无花色、无图案、无字母)、舞蹈鞋或运动鞋,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8) 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9) 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10)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如有不符,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11)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三)三试

(满分100分。三试为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1.考试内容

(1) 演唱:自备一首有别于初试、复试演唱过的英文百老汇音乐剧曲目。考生必须自带纸质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2) 舞蹈:自备形体技巧展示;即兴形体模仿;

(3) 语言:自备两段念白台词

a) 阿瑟·米勒话剧《萨拉姆女巫》中任选一段念白;

b) 曹禺话剧《北京人》中任选一段念白。

(4) 表演:即兴小品;

(5) 英文个人介绍及现场口语交流测试;

(以上1-5项考试内容满分为90分)

(6) 乐理、视唱练耳(10分):乐理、模唱音程、视唱乐谱(两升、两降)。

2.注意事项

(1) 三试的演唱科目,考生必须自带纸质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2) 男女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须穿纯色紧身练功服(无花色、无图案、无字母)、舞蹈鞋或运动鞋。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即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

(三)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021年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示范视频可在小艺帮APP中查看)

1.录制内容(总时长2分20秒以内)

(1)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仅报身高、体重、年龄,不可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个人信息),视频时长在20秒以内;

(2)自备朗诵(故事、散文、寓言、诗歌等均可),脱稿,视频时长在1分钟以内;

(3)才艺展示(舞蹈、唱歌、武术、演奏等可任选其一),视频时长在1分钟以内。

2.录制要求

(1) 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 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背景中严禁出现任何Logo、壁画、挂画等标记,环境要求安静;

(3) 竖屏或横屏拍摄均可,录制顺序依次为:考生基本信息→朗诵→才艺展示。

(4) 景别分别为:“考生基本信息”为中景(半身);“朗诵”为中景(半身);“才艺展示”为远景(全身)。

(5) 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6) 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和戴美瞳,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7) 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8) 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 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建议着纯色服装。如有不符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10)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1.录制内容(总时长3分钟以内)

命题单人小品:系统随机派题,根据题目独立构思、即兴表演(用行动来塑造人物形象),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

2.录制要求

(1) 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 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背景中严禁出现任何Logo、壁画、挂画等标记,环境要求安静;

(3) 横屏拍摄,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不可使用任何道具;

(4) 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和戴美瞳,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5) 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6) 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7) 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建议着纯色服装。如有不符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8) 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三)三试

(满分100分。三试为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1.考试内容

(1) 命题编讲故事:采取随机抽题的方式,根据提供的文字材料编讲故事,时间不超过3分钟;

(2) 综合面试:根据考生情况即兴问答。

2.注意事项

(1) 考生一律穿平底鞋参加考试,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着裙装,不允许戴美瞳;

(2) 考试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即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

(三)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021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一、考试内容

(一)初选

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统考成绩划定初选合格线,达到初选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满分200分。复试成绩计入最终专业成绩):

1.素描(100分):根据考试题目进行单色绘画。

2.色彩画(100分):根据考试题目进行色彩绘画。

(三)三试(满分200分):

1.命题创作(100分):根据考试题目进行绘画创作。

2.综合面试(100分):根据考生情况即兴问答。

(1) 视听艺术分析:考生通过看图片(摄影作品、影像作品、绘画作品等视觉图片)进行主题或风格表述,考查考生的艺术想象力,以及对于视觉艺术和媒体艺术作品的理解力。

(2) 综合知识测试:以广泛的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常识、计算机与网络知识等题目,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面以及了解考生艺术特长。

(3) 色盲色弱测试。

二、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加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按照最终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三)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三、注意事项:

(一)“素描、色彩画、命题创作”科目与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动画专业统一考试;

(二)素描科目仅限使用黑色的铅笔、炭笔、橡皮;

(三)色彩画、命题创作科目仅限使用水彩、水粉、丙烯;

(四)画架、画板均自备,仅限使用简易金属三角画架,不得使用定画液,不得携带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等);

(五)考生须自备充满电的无线便携式吹风机。


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示范视频可以小艺帮APP中查看)

1. 录制内容:自备叙事散文朗诵(脱稿)。

2. 录制时长:90秒以内。

3. 录制要求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建议使用证件照式浅蓝背景或干净无参照物的白墙,避免背景杂乱。背景中严禁出现任何Logo、壁画、挂画等标记,环境要求安静;

(3)录制采取固定近景(胸部以上)或中近景(腰部以上)景别,竖屏拍摄。不要切换其他景别或进行其他各种动态表现。为了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特点与专业能力,请考生注意管理自己的表情与动作;

(4)录制时请勿化妆、戴美瞳、佩戴首饰,勿穿着过于夸张的服饰。服饰与背景颜色注意差别,避免细条纹、白色或者款式过于宽大、图案比较繁复的服饰;

(5)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包括额头、颌骨与下巴等;

(6)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7)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8)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建议着纯色服装。如有不符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9)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其他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1. 录制内容

(1) 即兴话题评述:系统随机派题,即兴评述,录制时长2分钟以内;

(2) 才艺展示:展示除朗诵等语言类以外的特长和才艺,无伴奏。录制时长2分钟以内。

2.录制要求

(1) 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 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建议使用证件照式浅蓝背景或干净无参照物的白墙,避免背景杂乱。背景中严禁出现任何Logo、壁画、挂画等标记,环境要求安静;

(3) “即兴话题评述”为竖屏录制;“才艺展示”科目为横屏录制。景别:“即兴话题评述”为中景(半身);“才艺展示”为远景(全身);

(4) 着装得体,便于考试,不得穿长裙,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穿高跟鞋(包括内增高);

(5) 男女考生均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戴首饰,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6) 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7) 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8) 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 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录制场地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如有违反,将按照违规处理;

(10)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三)三试

(满分100分。三试为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1.考试内容:主持能力测试。

2.注意事项

(1) 着装得体,便于考试,不得穿长裙,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穿高跟鞋(包括内增高);

(2) 男女考生均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戴首饰,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即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

(三)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 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作品、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021年表演(京剧)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现场考试):

唱念做打综合测试

注:

(1)自选本行当唱段(西皮、二黄各一段)、念白一段;

(2)自选传统身训一段(起霸、走边、趟马、身训组合、人物上场等);

(3)自备本行当应掌握的各项技能;

(4)自选传统把子一套。

(二)复试(满分100分。复试为现场考试):

剧目片段

注:

(1)自行选择本行当剧目片段,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

(2)考场提供乐队伴奏。

二、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分行当,同一行当按最终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不涉及省级统考的除外),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行当招生计划数,分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如分行当录取后仍有计划空缺,则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的其他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总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四)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不涉及省级统考的除外),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三、备注:

表演(京剧)拟招收行当如下:老生5人、小生3人、武生4人、青衣7人、花旦2人、刀马旦2人、武旦3人、老旦3人、花脸4人、武净4人、文丑4人、武丑4人,名额划分按当年实际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2021年表演(木偶)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示范视频可在小艺帮APP中查看)

1.录制内容(总时长2分钟以内)

(1)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仅报身高、体重、年龄,不可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个人信息),视频时长在15秒以内;

(2)自备台词(故事、小说、散文或寓言均可),脱稿,视频时长在45秒以内;

(3)自备歌曲(民歌、美声、通俗、戏曲、音乐剧或歌剧唱段均可),视频时长在30秒以内;

(4)自备形体(舞蹈、体操、戏曲、武术或形体表演均可),视频时长在30秒以内。

2.录制要求

(1) 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 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 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考生基本信息→台词→歌曲→形体;

(4) 景别分别为:“考生基本信息”为中景(半身);“台词”为中景(半身);“歌曲”为中景(半身);“形体”为远景(全身);

(5) 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6) 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7) 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8) 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 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如有不符,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10)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1.录制内容

(1) 命题单人小品:系统随机派题,根据题目独立构思,即兴表演(用行动来塑造人物形象),录制时长3分钟以内;

(2) 自备木偶表演:录制时长3分钟以内。

2.录制要求

(1) 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 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 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命题单人小品→自备木偶表演。景别均为:远景(全身);

(4) 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命题单人小品不可使用任何道具;

(5) 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6) 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7) 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8) 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如有不符,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9) 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三)三试

(满分100分。三试为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1. 考试内容

(1) 物体戏剧表演:将物体扮成角色演绎故事,不少于3分钟;

(2) 面试。

2. 注意事项

(1) 男女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须穿纯色紧身练功服(无花色、无图案、无字母)、舞蹈鞋或运动鞋;

(2) 考试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即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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